为保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质量,特修订《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建筑保护修缮利用及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该公示期限为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9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电话方式:叶晓 0578-8816236 二、通过信函方式: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松阳县西屏街道公园路9号) 附件1: 附件1: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建筑保护修缮利用及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关于《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建筑保护修缮利用及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8日 【已结束 反馈结果】松阳县建设局关于《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建筑保护修缮利用及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
松阳县建设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发布《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建筑保护修缮利用及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意见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9日。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0条,采纳0条,《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建筑保护修缮利用及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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