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和市住建局联合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时间:2025年11月29日-2025年12月28日。 联系人:应科杰; 联系电话:18857098160; 电子邮箱∶417747193@qq.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街道金岛路9号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1:进一步加强小区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燃气用户用气安全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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