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深化推进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市经信局牵头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集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1年4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713476398@qq.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7001915,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四、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古塘街道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2108室,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李凌 联系电话:67001933) 慈溪市经信局 2021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