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水路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浙江省交通碳达峰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3〕30号)等要求,2024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嘉兴市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补助工作方案》。为更好地适应实际需要,就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为尽快完成政策措施修改,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确保补助对象按时获得补助,公开征求意见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1月27日前向我局通过信函、邮件等形式书面反馈,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0573-82132909,邮箱:965831453@qq.com。 通信地址: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301室(嘉兴市栅堰路342号)。 附件: 附件1 嘉兴市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补助工作方案(修改内容).doc
附件2 嘉兴市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补助工作方案(修订版).doc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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