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起草形成《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8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联系人:钟友斌,电话号码:0577-88120905,电子邮箱:476720179@qq.com;

三、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766号807室,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邮编325000;

四、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书面、电子邮件或网页留言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1: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征集部门:鹿城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5-11-18 截止日期: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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