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起草形成《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8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联系人:钟友斌,电话号码:0577-88120905,电子邮箱:476720179@qq.com; 三、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766号807室,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邮编325000; 四、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书面、电子邮件或网页留言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1: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