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龙门港区对外开放码头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维护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出入境秩序,确保龙门港区口岸顺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关于进一步明确龙门港区对外开放码头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监管措施的函》要求,结合龙门港区口岸实际,我局起草了《龙门港区对外开放码头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监管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进行适当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发至温岭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办公室。
附件:关于龙门港区对外开放码头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监管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wps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6日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下保路88号
联系人:陈阳
电子邮箱:7277282@qq.com
联系电话:0576-80689376
2025年11月17日
温岭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6日,温岭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在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就温岭市海洋经济发展局起草的《龙门港区对外开放码头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监管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市民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或建议0条。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岭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