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5日期间,通过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截止11月26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荫路27号,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中心收,邮编:3211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47431852@qq.com。
联系人:蔡轶 联系电话:0579-88884571。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