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单位已初步编制《关于公布瓯海经济开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并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即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2月13日止。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通知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来电或来信反映,也可通过留言提出。 通讯地址: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瓯海区月乐西街100号7楼) 联系科室:瓯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汪蕊 联系电话:0577-86367051 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
1-2附件:关于公布瓯海经济开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1-3附件《关于公布瓯海经济开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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