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5年10月31日以前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决定废止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已经废止或失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1日。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蔡凯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林业局(青田县鹤城街道校场路60号) 联系方式:0578-6822531 附件:1.青田县林业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青田县林业局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青田县林业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2:青田县林业局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青田县林业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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