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法性前置审查工作需要,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已完成《关于进一步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编制工作,在批准发布之前,为规范制发流程,进一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11月21日止。
联系人:王唯娜 联系电话:82819603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1日
附件:
起草说明.doc
关于进一步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2025年11月12日
《关于进一步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于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1日完成公众意见征集,未收到相关意见(包括网络、电话、信函等渠道)。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