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新时代“美丽城市小区”创建评选活动加快城市品质提升的实施方案(试行)》公开征求见情况的反馈
《开展新时代“美丽城市小区”创建评选活动加快城市品质提升的实施方案(试行)》于2021年3月25日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2天的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即12天),截至4月6日,我单位共计收到1条反馈意见。
反馈内容:这个办法是很好,就是有点太简单了,扣一个大帽子,说有安全隐患,拆除要有一个标准,哪里有隐患,让我们老百姓有一个了解和自愿的过程,一个简单的拆不难,作为城市的管理员不要将工作简单化,制定一个标准再实施,不要双标,这个小区这不拆那不拆,一个小区这也拆那也拆。要建立一个规范的小区标准,大家一起看齐,自觉自愿的实行。而不是一个敲拆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不采纳理由:市民反馈意见主要涉及拆除安全隐患,与美丽小区创建无直接关联。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望江北路11号,邮编:322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ixufeng1216@163.com。
联系人:张康 联系电话:13738910023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