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 号)、《浙江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我局起草了《关于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9月24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24日。 联系电话:0575—85202002,传真:0575—85202002(请注明意见反馈),电子邮件:993829928@qq.com。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大楼909室,邮编:312000。
附件: 关于推进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