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平政发〔2025〕12号文件部分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11-04
  •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国动办、市人防办)

为进一步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好,经研究,决定对《平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平政发〔2025〕12号)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胜利路380号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计划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30512,联系人:杨颖;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17:00。

修改内容如下:对文件第二十条中“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持续推进独山港临港产业物流创新发展区建设,做大做强京东物流园区、奥泰物流中心和易商物流产业园三大平台,推进物流项目“标准地”改革,引导物流、贸易融合发展。”修改为“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持续推进独山港临港产业物流创新发展区建设,推进物流项目“标准地”改革,引导物流、贸易融合发展。”

对文件第二十九条中“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N”融合发展模式,对入驻境外展销中心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修改为“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N”融合发展模式。”

附件: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平政发〔2025〕12号 04.30).docx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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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04 截止日期: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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