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区2020年度浙江省云计算及大数据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金华市区2020年度浙江省云计算及大数据领域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2020年度浙江省云计算及大数据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市区数字经济发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形成了《金华市区2020年度浙江省云计算及大数据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金华市区2020年度浙江省云计算及大数据领域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处,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72012368@qq.com。 3.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0年5月13日 联系人: 邵 晖 联系电话:82020518 附件:1.《金华市区2020年度浙江省云计算及大数据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金华市区2020年度浙江省云计算及大数据领域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30日
金华市区2020年度浙江省云计算及大数据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区2020年度浙江省云计算及大数据领域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区2020年度浙江省云计算及大数据领域专项资金项目合同书 金华市区2020年度浙江省云计算及大数据领域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金华市区2020年度浙江省云计算及大数据领域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证书 金华市区2020年度浙江省云计算及大数据领域专项资金项目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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