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周巷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11月1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传真至周巷镇人民政府,传真号码:0574-63720708,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周巷镇人民政府,地址:慈溪市周巷镇新环城北路428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人:谢仁杰;联系电话:0574-63720508) 附件:附件1.周巷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周巷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周巷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