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噪声法》的实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新要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浙环发〔2023〕35号)、《2024年宁波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甬美丽办发〔2024〕11号)等文件提出“及时划定、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要求“区划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可根据城市经济发展、国土空间规划及用地功能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分局组织对现行《镇海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9年印发版本)进行调整,形成《镇海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5年修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1月4日前反馈我分局。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电子邮件:13336676723@163.com 2、通过信函反馈,通讯地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雄镇路969号区生态环境分局,邮编3152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镇海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话方式反馈,联系电话:0574-89584119。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镇海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结果公示 截至2025年11月4日24时,共征集到有效意见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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