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4〕20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我委起草了《关于推进本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经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hzskjc2316@126.com。 联系人:应晓儿 联系电话:0571-85133441。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61号,邮编:310012。
附件:1.关于推进本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关于推进本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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