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求《关于高水平培育新时代宁波工匠队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3月18日至3月26日在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建议2条,一是关于宁波工匠遴选基本条件的,因后续还将制定具体的宁波工匠遴选支持管理办法,具体条件将在配套文件中体现,本政策中不予吸纳。二是关于“希望提高对在宁波缴纳社保以后认定的高技能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相应的奖励机制,以及相应的购房补贴,安家补助,子女入学等福利”,原政策征求意见内容6.7点等内容中已有体现,其他相关人才政策中也进行了明确,以后执行中进一步加强。后续,将该实施意见法制审核后提交局党组审议通过后,按照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发文要求做好发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