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建德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3日。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1.邮寄反馈意见,通信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126号,建德市农业农村局。 2.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571-89606772。 起草说明.docx
关于征求《建德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建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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