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瓯海区水生态产品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反馈 |
《温州市瓯海区水生态产品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于2025年10月22日在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5040.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在截止日期前,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829室(温州市瓯海区洲洋路2号);邮编:325000;
2.通过来电方式联系,联系人:任伟义,联系电话:0577-88598100。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