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遂昌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浙司〔2013〕140 号)、《丽水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社区) 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丽司〔2014〕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更好的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对现行《遂昌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印发版本)进行调整,形成《遂昌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17日前反馈至我局联系人处。

联系人:朱敏;联系电话:0578-8528928


遂昌县司法局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遂昌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遂昌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浙司〔2013〕140 号)、《丽水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社区) 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丽司〔2014〕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更好的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结合遂昌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办法所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价,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对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下简称村(社区)法律顾问)当年度履行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其法律顾问工作业绩作出综合评价。

聘请法律顾问应当签订书面协议,聘期期限按实际协议情况,届满可续签或另行聘请。因法律顾问调动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的应及时调整。

二、考核组织

(一)县司法局负责全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二)各司法所负责组织协调本片区内村(社区)法律顾问日常工作,与所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时做好沟通衔接。年度考核时结合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意见,对片区内法律顾问出具考核意见。

(三)各法律服务机构应对本所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顾问工作。

三、考核内容

(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应以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依托,每季度至少提供1次集中服务,确保每半年进村服务不少于1次,实行上门走访群众,加强与顾问村的工作联络。

(二)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情况。

(三)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参与村(社区)重大决策讨论提供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情况。

(四)遇重大敏感事项及时向执业法律服务机构及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五)充分利用“e服务微信群”通过线上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并做好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指引工作。

(六)法律服务工作日志开展情况进行登记,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七)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应由法律顾问承担的其他涉法事项。

四、考核程序

(一)县司法局于每年11月开始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应提交《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协议)》、《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表》、《遂昌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表》、《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情况统计表》,连同服务记录、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提交所在的执业机构。

(三)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汇总本执业机构中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交的材料,并依据考核内容对其履行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情况做年度总结和下年度计划。

(四)各司法所和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通过查看台账、核实相关工作记录、电话回访村(社区)意见及满意度等方式,出具考核意见,并提交局机关审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发放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实行百分制(详见《遂昌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表》)。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60分-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补助发放的依据,对考核合格以上等次者发放相应补助,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补助,对考核位列前五名的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奖励补助。

(三)补贴发放根据《关于落实好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的通知》(丽司〔2017〕45号)文件精神,按照1500元/年/村标准落实经费。补助经费分为基础补助、交通补助、奖励补助。具体如下:

1.基础补助:计算方式=(补助总金额-交通补助-奖励补助)÷总村数×顾问村数

2.交通补助:参照《关于转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遂财行〔2017〕327号)文件规定进行发放,按每人10次下乡补贴计算。

3.奖励补助:对考核优秀的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奖励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人。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遂昌县司法局关于印发<遂昌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遂司〔2020〕18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 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表.doc

附件二 遂昌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表.docx

附件三 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情况统计表 .docx


关于公开征求《遂昌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采纳情况


2025年10月17日至11月7日,遂昌县司法局在遂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就关于公开征求《遂昌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收到意见0条。


征集部门:遂昌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5-10-17 截止日期: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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