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船舶污染防治法规体系,服务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我厅联合浙江海事局起草了《浙江省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2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邮编:310009 联系人:闫璐 联系电话:0571-88909361 邮箱:610386620@qq.com 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 附件1:浙江省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关于《浙江省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的说明(1).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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