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令第731号,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相关要求,为完善我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我局牵头对《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甬政发〔2010〕21号)进行了修改,形成《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人:龚靓 电话/传真:0574-89292201 2、电子邮箱:zcc@nbsti.gov.cn 3、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科技局 4、反馈意见时间:3月17—23日 附件1: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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