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将修改后的《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再次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宁波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
联系人:李开馨 联系方式:0574-89388131 电子邮箱:lililihappy@foxmail.com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邮编:310006
宁波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 《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