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温州市瓯海区畜牧生产发展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畜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瓯农〔2024〕123号),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修改制定本方案。 现将此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截止日期前通过留言提出,也可以直接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577-88280110,联系人:韩乐,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洲洋路2号农业农村局1016室。 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畜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草案说明 2.《温州市瓯海区畜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2《温州市瓯海区畜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草案.doc
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畜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草案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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