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20号),丽水市财政局起草了《丽水市高质量绿色发展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市财政局企业处(金融处)。 联系人:市财政局企业处(金融处) 应奕淘 联系电话:0578-2669335 电子邮箱:371891993@qq.com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邮编:323000 附件:丽水市高质量绿色发展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丽水市财政局 2025年9月30日
意见采纳情况:关于《丽水市高质量绿色发展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