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历史文化名城消防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9月26日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10月13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采纳0条。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兰溪市星辰路3号,兰溪市乡镇建设处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624749785@qq.com。
联系人:龚伊人 联系电话:0579-88139376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