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4-2035年)》于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24日期间,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截止10月2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均已吸收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荫路27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673474366@qq.com。
联系人:肖霞艳;联系电话:0579-88899759。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