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关于《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67号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11办公室,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5274143@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

联系人:郑跃飞;联系电话:0579-82172153  

附件:

1.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doc

2.起草说明.doc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征集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5-09-23 截止日期: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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