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全市“烦企扰民”行政规范文件和各类制度规定线索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烦企扰民”规定清理专项行动系2021年度“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的重点内容之一。为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和社会参与面,更广泛地反映民情民意,有针对性地清理“烦企扰民”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制度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15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全市“烦企扰民”行政规范文件和各类制度规定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重点清理现行有效温州市全市范围涉及企业民事、行政审批、商事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执业资格许可等方面有关条款;无法定依据的变相审批事项、各类证明事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行政事业型收费和政府基金、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

  二、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箱:wzsfjfwc@163.com (主题请注明:“烦企扰民”规定的线索提供)。

  (二)规定线索提供需包括:

  1.文件发文单位:温州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市级部门名称、县级政府名称或县级部门名称;

  2.文件标题;

  3.文号;

  4.问题条款及条款内容;

  5.问题所在:如认为问题条款违反上位法(注明上位法标题和条款),认为变相审批事项、各类证明事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行政事业型收费和政府基金且无法定依据,认为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

  (三)邮件中请留下真实姓名(单位名义提供线索的请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为便于联系,请写明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三、注意事项

  (一)线索仅限于存在问题条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制度规定,信访、举报、司法诉讼和行政复议、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事项请通过法定途径申请。

  (二)所提文件需现行有效。

  (三)对于线索采纳情况及处理情况,均不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四、线索处理

  温州市司法局对社会各界提供的线索梳理后,根据文件性质以及不同发文主体进行分类处理。

温州市司法局

2021年3月4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3-04 截止日期: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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