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浙江省生物灾害防控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条例》等要求,为促进我省林业行业中生物灾害防控企业的健康发展,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起草了《浙江省生物灾害防控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449305696@qq.com。

二、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浙江省林业局(邮编:310020),来信请标注“征求意见”。

三、联系电话:0571-87399306。

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

附件:浙江省生物灾害防控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林业局

2025年9月12日

征集部门:浙江省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5-09-12 截止日期: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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