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山塘安全技术认定,有序开展山塘综合整治工作,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山塘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办法》和《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则》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金华市山塘安全技术认定和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登入金华市水利局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磐路338号金华市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收,邮编321017。 3.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13359774@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 联系人:许鑫明 联系电话:0579-82462896
附件:金华市山塘安全技术认定和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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