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区域评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19〕253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推行区域水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浙水法〔2019〕1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本通知。 为规范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入金华市水利局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李渔路260号金华市水利局水资源处收,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4393763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 联系人:朱燕飞 联系电话:0579-82475101
金华市水利局 2019年9月19日 附件:《关于全面推进金华市区域水影响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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