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等文件,进一步优化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拟调整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处罚事项(详见附件1、2),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9月12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人:沈阳,联系电话:0577-59918109 联系地址: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港市站港大道722-780号) 电子邮箱:1136214563@qq.com 附件1: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xlsx
附件2: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xlsx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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