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制定本行动计划。为规范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入金华市水利局网站,通过网站首页左侧“通知公告”,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李渔路260号金华市水利局农水处收,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42253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8日。 联系人:江淼 联系电话:0579-82462896 金华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附件:金华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