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港市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政办发〔2024〕19 号)等有关文件,现将龙港市城西单元凤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地块项目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请于2025年9月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认定单位或实施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联系人:余德响,联系电话:59902554;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后续处理以本次公示结果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0日 实施单位: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现场办公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A幢四楼406室) 附件:龙港市城西单元凤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地块项目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公示表(第1批次).pdf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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