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龙港市浅层气地质安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现公开征求意见。现将预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该预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信函等法定形式向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反馈。
公示期限: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0月2日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7857102859 地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西一街181号) 附件: 最终版+附件1+龙港市浅层气地质安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提交版202509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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