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0〕275号)和《金华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局组织对2020年8月31日前我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登录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www.jhzfj.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民西路320号),邮编:321000。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sxzzfjfzc@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
联系人:陈旭兰 联系电话:82103630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1月24日在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www.jhzfj.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至12月4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陈旭兰 联系电话:82102527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