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指导我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高村级债务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关口前移,源头预防,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起草了《云和县村级债务监测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夏艳艳 联系电话:0578-5522007 邮寄地址:云和县中山街350号 意见时间: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9日
附件: 《云和县村级债务监测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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