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4〕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等需要,拟定了我市2025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信函等法定形式向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反馈。 公示期限: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9日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77-59902569、0577-59902580 地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西一街181号) 附件:龙港市2025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