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为深化实施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区政府安排,我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3号)、《杭州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对《滨江区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予以修订。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9月9日前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9月9日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滨江区文广旅体局。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12楼1220室。邮编:310051。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1-89521768;邮箱:bjqwgltjsp@126.com。 附件: 《滨江区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 杭州市滨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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