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仙居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仙政发〔2023〕19号文件《仙居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于2023年12月25日发文执行。经研究,决定废止该文件,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9日下班前反馈至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许菲菲 87773756),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 仙政发〔2023〕19+号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居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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