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重点解决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医疗、就学困难,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浙民助〔2019〕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金华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养老福利处,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42019550@qq.com。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12日。 联系人:叶雯婷;联系电话:82477397 附件:金华市民政局关于《金华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金华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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