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美丽办〔2024〕44号),经审核,拟补充推荐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1人,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生态文明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实名。
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丽水市生态文明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2111285
附件: 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拟补充推荐名单
丽水市生态文明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22日
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拟补充推荐名单 (征求意见稿)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1 | 金雪勇 | 男 | 中共党员 |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
拟推荐对象事迹简介见附件:拟推荐对象事迹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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