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塍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和修改工作,减轻部门工作负担,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规定,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2025年6月30日前以新塍镇人民政府名义制发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清理,拟予以废止7件,拟宣布失效11件,拟予以修改1件。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质量,现对上述清理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8月29日 邮寄地址:嘉兴市秀洲区兴镇路567号新塍镇人民政府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南楼303室,邮编:314000 联系人:陈欣怡;联系电话:0573-83679009 附件1:建议予以废止的新塍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docx
附件2:建议宣布失效的新塍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1件).docx
附件3:建议修改的新塍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docx
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人民政府综合信息指挥室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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