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市司法局组织对2024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及市府办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拟继续有效的150件,拟废止的24件,拟宣布失效的23件,拟修订的10件,已废止的7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质量,现对上述清理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9日。 联系人:吴钿 联系电话:0571-89605525 邮编:311600 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1号建德市司法局3楼304室 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50件).xlsx
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4件).xlsx
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xlsx
拟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3件).xlsx
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xlsx
关于《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wps
建德市司法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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