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在2025年8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慈溪市司法局,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反馈至:0574-89590780,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科室:政府法律事务科 ;联系电话:0574-89590653)

附件:1.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起草说明.docx

慈溪市司法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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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部门:慈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8-19 截止日期: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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