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行为,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现将《镇海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 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公示期截止至2025年8月21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 1、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来信地址:镇海区蛟川街道镇骆东路388号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镇海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的公开征求意见”字样;电子邮件:459106667@qq.com。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联系电话:0574-86273920。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2日 关于印发镇海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镇建交〔2025〕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