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提升公租房的保障效能,更好解决不同层次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162号)《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浙政令〔2010〕276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的通知》(浙建保发〔2023〕69号)等文件精神,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青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青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时间自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2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王琦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塔山路101号801室 联系方式:0578-6511011 附件:1. 青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 《青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docx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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