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明确青田县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我县实际,经成本调查和研究,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明确青田县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时间自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1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三)电子邮箱:112736222@qq.com 

联系人:郑晓维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青田县鹤城东路67号504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6829444


附件1:关于《关于明确青田县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2:《关于明确青田县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1日




关于《关于明确青田县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我县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县发改局会同县民政局结合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及青田实际情况,拟定了我县公益性公墓(墓地)收费标准。

二、制定依据

(一)《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二)《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

三、通知起草程序说明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成本调查情况,统筹考虑青田县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2025月8月,线发改局起草了通知草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墓穴使用费

1.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单穴墓墓穴使用费11000元/座,双穴墓墓穴使用费30000元/座,三穴及以上穴数墓墓穴使用费36000元/座。上述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2.上述墓穴使用费未包含一个使用周期内15%的预留维护经费。维护经费按《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公墓单位可根据运营成本等情况,在最高限价规定内合理确定墓穴使用费标准,报县民政局备案后实施。

4.对个别公益性公墓,确因墓穴建设费用、墓区基础和附属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等成本过高,公墓单位可在审批手续齐全及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报经乡镇(街道)同意后,向县发改部门和县民政部门申请,可采取单独核定方式,另行批复。

(二)基本服务费

1.进(退)穴费200元、墓碑刻字服务200元。

公墓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公墓单位可根据经营成本等因素确定下浮幅度,下浮不限。

2.公墓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延伸服务,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公墓单位与用户协议约定。具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已单独定价的公益性公墓(墓地),仍按原定价文件执行。

(二)公墓单位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合理确定公墓价格,并认真做好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标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上级相关部门对公墓价格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明确青田县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公墓单位:

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我县实际,经成本调查,并报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合范围

 我县范围内经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按规定权限依法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具备开业条件、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国企投资、村集体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公益性公墓(墓地)。

二、收费标准

(一)墓穴使用费

1.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单穴墓墓穴使用费11000元/座,双穴墓墓穴使用费30000元/座,三穴及以上穴数墓墓穴使用费36000元/座。上述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2.上述墓穴使用费未包含一个使用周期内15%的预留维护经费。维护经费按《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公墓单位可根据运营成本等情况,在最高限价规定内合理确定墓穴使用费标准,报县民政局备案后实施。

4.对个别公益性公墓,确因墓穴建设费用、墓区基础和附属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等成本过高,公墓单位可在审批手续齐全及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报经乡镇(街道)同意后,向县发改部门和县民政部门申请,可采取单独核定方式,另行批复。

(二)基本服务费

1.进(退)穴费200元、墓碑刻字服务200元。

公墓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公墓单位可根据经营成本等因素确定下浮幅度,下浮不限。

2.公墓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延伸服务,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公墓单位与用户协议约定。具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已单独定价的公益性公墓(墓地),仍按原定价文件执行。

(二)公墓单位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合理确定公墓价格,并认真做好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标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上级相关部门对公墓价格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9日起执行。此前已售出墓地按双方约定价格执行。



征集部门:青田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5-08-11 截止日期: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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